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3号文)《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委人才办〔2021〕12号)要求,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四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重点领域,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计划遴选25个左右团队,厦门原则上不高于10%。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对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平潭等地区人才团队,予以一定倾斜。申报团队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未上市中小企业。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6份、电子扫描版1份)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附件1);
2.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团队领军人才及所有核心成员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研发投入证明,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人才(或团队)占企业股份证明(如持股协议、合同等),发明专利证书,团队成员在企工作时长证明等;
3.《福建省第四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坚持“抓创新不问出身”,坚决破除“四唯”,申报过程中不将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的论文、职称、学历、奖项、人才称号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注重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评价人才。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得涉密、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三)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处,逾期不再收件。
联系人:何陈念、王苏瑜
联系电话:28927875
邮箱:clqgxj_tp@163.com
附件: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
2.福建省第四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3.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委人才〔2020〕3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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