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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长市监处罚〔2024〕529号)

日期:2024-12-23 09:18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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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1

安东梅

自然人

530**************43

/

长市监处罚〔2024〕529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未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而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罚款;没收违反所得;警告。


1.没收违法所得2933元;
2.罚款5000元;
3.警告。

2024/12/12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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