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4ZGCJ-083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启动景美小区回收地块控规调整工作。现控规调整已按程序启动,于2025年7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旧城区航城街道,龙景路北侧,朝阳南路东侧,吴航路南侧,西洋南路西侧。用地面积3.39公顷(约50.92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拟将原01-L-09地块拆分为01-L-09_1及01-L-09_2地块,将拆分后01-L-09_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用地(R21/070102)调整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调整后二类住宅用地(R21/070102)用地面积33039平方米,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用地面积912平方米。
2、规划指标调整。01-L-09_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不变;01-L-09_2地块,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0901+0902),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30%,因地块局限性,建筑无法满足地块内用地红线退距要求,本指标对相关规范有所突破,在仅满足地块周边现状建筑物间距及消防间距要求的前提下设置,根据《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后续实施方案设计突破技术规定需报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changleghj@163.com;
2、传真28928550,请注明“长乐旧城区控规350182-01-L-0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函寄到长乐区行政中心文松路666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上请注明“长乐旧城区控规350182-01-L-09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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