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乐区征收项目拆除工地管理规定(试行)》 的通知
日期:2020-12-22 10:03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有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福州市征收项目拆除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征收项目拆除工地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将《长乐区征收项目拆除工地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长乐区征收项目拆除工地管理规定(试行)》
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