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林方秀、陈燕钦坐落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阳光花园三期(二区)9幢203单元及地下797号杂物间的不动产,现已根据(2025)闽0112执恢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5)闽0112执恢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法律文书)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航房权证H字第0801623号,航房共字第GH0802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闽航国用(2009)第0188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福州市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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