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保、特困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低保、特困家庭在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后将享受0.94元/平方米·月的租金及免物业费的政策优惠。
2、问:50%、100%的租金分档是怎么定出来的?
答:我区执行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先由区民政局根据当年的公共租赁住房年收入准入标准核定承租家庭年收入分档。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及分档折算后收取。
3、问: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上限是否可以放宽?
答:据区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区2021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在5.5万元左右,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单人家庭年收入准入条件设定在7.8万元,2人家庭年收入准入条件设定在12万元,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5万元以下(含)已对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今后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了标准时会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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