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滨预20240012号
为保障福州市长乐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漳港街道门楼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2.784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州滨海新城2024年第3号地块建设,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属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8日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拟被征收土地的具体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本政府与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土地征收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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