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0.4083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项目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猴屿乡张村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乐区农业科研技术用房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由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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