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4年10月12日至12月30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64个,其中房建项目43个,市政项目21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76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3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441.0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282.2分。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104个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其中100个构件回弹推定值符合设计要求,4个构件强度低于设计要求,后经取芯验证符合设计要求。抽查抽测钢筋力学性能33组,全部合格;钢筋接头抗拉强度17组,全部合格。抽测钢结构焊缝质量7条,全部合格。抽测桩基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2根,结果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及面层厚度15组(45处),全部符合要求;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15组(45处),全部符合要求;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2组(6处),全部符合要求。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等专项整治,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31台(塔吊19台,施工升降机12台),发现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208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如: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福州市长乐区新村小学等项目,安全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无故不在施工现场,在岗人员少于应在岗人数2/3;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部分备案人员无故不在岗。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电线电缆、风管进行报审;海联石化加油站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PPR给水管进行报审;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预制雨水井进行报审;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未提供电线电缆、保温材料复验报告;元翔快线基地车辆维修检测项目、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宿舍楼、新博研桥GMP车间及办公室装修工程等项目,未能提供电线复验报告;元翔快线基地车辆维修检测项目未提供防火涂料复验报告。
(3)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6#楼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参加;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砌体子分部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基层分部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就进入下一道工序;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1#楼基础子分部、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新建文松路基层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签章不全;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0#楼灌注桩钢筋安装、海旭天澜花园一期预制桩连接、阳光学院滨海校区1#楼六层柱钢筋安装、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给水管道回填、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桥台台身钢筋安装等,未能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或记录签字不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未能提供桥梁桩基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等项目,未能提供地基验槽记录或记录签字不全;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福州长乐机场综合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北进场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工程、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等项目,电焊作业无动火审批手续。
(4)部分项目自查自纠不到位。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海联石化加油站、福州市闽川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3#厂房、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项目、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工程等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月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1#-8#楼D1#-D2#楼P1#楼P3#-P7#楼、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等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每旬自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
(5)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如: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未能提供满堂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危大模板、满堂脚手架、结构改造拆除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均和铂翠城B地块吊篮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7#楼吊篮未经检测验收就投入使用;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3#保税仓库未能提供深基坑工程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福建祥乐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深基坑危大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基坑开挖前未进行条件核查;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等项目,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不全;福州长乐机场综合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北进场路)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信息;福州滨海新城洽屿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未能提供污水管沟槽支护及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部分项目安全教育或安全交底不到位。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项目未能提供外脚手架危大工程方案交底相关记录;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灵湖路工程、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安全技术交底未留存影像资料。
(7)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安全日志制度。如: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新投时代中心、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灵湖路工程等项目,无施工安全日志或施工安全日志记录不全;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等项目,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在施工安全日志上签字。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B宿舍楼E宿舍楼项目、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海旭天澜花园一期等项目,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总监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未能提供满堂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加固梁模板支架未按专家论证方案施工,均和铂翠城B地块吊篮安拆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及7#楼吊篮未经检测验收就投入使用,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3#保税仓库深基坑支护施工未能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监理单位未予以制止;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楼、3#楼、5#楼、7#楼、9#楼、15#楼、16#楼、17#楼)、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1#楼3#楼、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监理单位危大工程安全巡视检查记录不齐全;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元翔快线基地车辆维修检测项目、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监理单位未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X11底板混凝土浇筑、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U13节段U槽侧墙混凝土浇筑、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工程1#桥基坑开挖、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东支路网工程第2标段横六路路基换填碎石灌砂,未能提供监理旁站记录或记录签字不全;福州滨海新城洽屿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供污水管沟槽支护及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福建祥乐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福州市闽川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3#厂房、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海旭天澜花园一期、新投时代中心等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
(2)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报备人员未到岗。如:辉煌科技楼监理单位报备的监理员吴清伟项目施工中未到岗,无考勤及履职记录。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
个别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市闽川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试桩记录中打桩标准缺少桩型、施工机械型号等关键指标;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雨水工程泵站工程桩基实际持力层与设计要求不相符。
2.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均和铂翠城B地块8#楼、福州长乐机场南北进场路连接线地下市政配套工程国铁站、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地下室顶板或外墙个别部位渗漏水;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8#楼、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项目12#楼,个别框架柱存在夹渣、蜂窝或露筋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个别框架柱质量缺陷已修补,未能提供相应修补记录;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个别桥台台身未按要求进行养护。
(2)部分项目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个别框架梁、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8#楼个别梁柱节点,箍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1#楼、新投海瑜酒店,个别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1#楼框架梁、福州港松下港区配套设施综合楼框架柱,个别钢筋机械连接或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州临空经济区福港路道路工程(二期)FK1+506.2桥0#桥台台身,个别纵向受力钢筋安装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福州滨海新城文松路(空港污水厂-东山大桥)段尾水管、110KV电力管沟工程12#工作井,个别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外观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个别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4层填充墙后置拉结筋未进行轴向受拉承载力检验,部分填充墙灰缝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新投·臻樾府13#楼个别填充外墙存在透明缝。
(4)个别项目钢结构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元翔快线基地车辆维修检测项目未提供涂层厚度施工依据。
3.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辉煌科技楼幕墙四性检验频率不符合要求;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外窗安装后现场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验数量不符合要求;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管制中心个别幕墙角码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与设计要求不符。
4.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6#楼、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个别导线未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墙体或吊顶内;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6#楼个别电线导管钢塑混接;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辉煌科技楼、福州市长乐区新村小学5#楼、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11#楼、福州正源沁智能化冷链物流项目3#楼等,个别金属导管或电缆桥架未与接地可靠连接;福州正源沁智能化冷链物流项目3#楼个别插座PE线采用串联连接。
5.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DC1机房机电及配套工程个别电气线路穿过防火隔墙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新投时代中心1#楼、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项目,部分疏散路线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灯;新投时代中心1#楼部分电动挡烟垂壁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中央·润城A地块、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项目,部分区域感烟探测器保护罩未摘除;福翔小区项目个别市政消防栓设置位置与设计要求不符;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11#楼个别悬挂式疏散指示灯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
6.市政工程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个别侧墙防水板水平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东支路网工程第2标段工程、福州滨海新城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部分检查井爬架踏步上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滨海新城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桥头段铁艺栏杆部分立柱安装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滨海新城洽屿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未能提供横穿污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福州滨海新城金滨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未能提供路基压实度评定资料;福州滨海新城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未能提供沥青面层压实度评定资料。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基坑工程
部分项目基坑存在安全隐患。如: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3#保税仓库、万新数字产业园2#楼,基坑顶部未设置截水沟;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工程污水管道基坑未设置上下通道。
2.脚手架工程
部分项目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6#楼外脚手架扫地杆部分缺失;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8#楼、海联石化加油站站房、福美之光1#楼、新投海瑜酒店等,外脚手架连墙件个别缺失;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个别侧墙支架立杆支设在斜坡上,底座无固定措施;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个别侧墙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缺失、通道走道板未满铺。
3.模板支撑体系
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加固梁的模板支架未按专家论证方案施工;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1#楼、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项目12#楼、万新数字产业园3#楼,模板支撑体系部分未按要求设置水平拉杆;中央·润城C地块10#楼组合铝合金模板支架个别单立杆支撑倾斜。
4.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个别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十期(壶临万新小区)4#塔吊基础位于基坑边未进行沉降及垂直度监测,部分标准节螺栓锈蚀;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地块二) 7#塔吊主钢丝绳排列不整齐、“一机一码”未挂设在标准节显著位置。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6#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安装远程监控;新投时代中心3#施工升降机梯笼驱动板背轮调试不到位;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宿舍楼施工升降机进出料门钢丝绳多处断丝;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T-2#施工升降机个别楼层防护门可从楼层内部打开。
(3)个别项目高处作业吊篮存在安全隐患。如:新投时代中心部分吊篮未按专项方案要求在后支架设剪刀撑拉结。
5.施工临时用电
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福州市闽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福建祥乐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未按要求采用三级配电;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灵湖路工程项目,二级配电箱未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福建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电力产业园建设项目、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进场路)、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福州长乐机场综合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北进场路)、福州滨海新城洽屿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等项目,末级箱配备不足。
6.施工消防安全
部分项目存在施工消防安全隐患。如: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装修工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等,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不足;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片区开发项目、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等,现场气割作业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小于安全使用距离。
7.安全防护
部分项目临边或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如:均和铂翠城B地块、新投时代中心、新投海湾城(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宿舍楼等项目,楼层临边或楼梯梯段临边无防护措施;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管道基槽和人行道、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桥梁、福州临空经济区福港路道路工程(二期)桥梁等,无临边防护或临边防护不到位;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东支路网工程第2标段项目,部分检查井未设置洞口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项目,通道侧墙脚手架顶层临边护栏高度不足。
8.文明施工
部分项目文明施工不到位。如: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B宿舍楼E宿舍楼、福州市闽川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3#厂房、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等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沉淀池;福建祥乐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区与既有生产区未进行围挡隔离;福州市闽川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3#厂房、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州长乐机场综合枢纽交通配套工程(北进场路)、福州滨海新城金滨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等项目,施工围挡封闭不到位;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雨水工程泵站工程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配备洗车设备;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福州新区滨海水厂配套灵湖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东支路网工程第2标段、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等项目,部分裸土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
三、对存在较大问题工程项目的通报
(一)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1)
1.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1#楼、3#楼、5#楼、7#楼、9#楼、15#楼、16#楼、17#楼),施工单位福建铭尚至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雁宏;监理单位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吴世斌。
2.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2号楼4、5层装修工程(含实验室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福州勤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邹志雄;监理单位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监蔡荣丹。
(二)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2)
1.福州光学功能膜制造项目-3#楼车间结构加固及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长清;监理单位江苏天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阮国兵。
2.均和铂翠城B地块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彬;监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邹峰。
3.空港综保物流分拨中心一区-1#3#保税仓库项目,施工单位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池善周;监理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斌。
(三)监理单位报备人员未到岗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3)
1.辉煌科技楼项目,监理单位福建金万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张雄进。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各责任单位要深刻汲取山东济宁粮仓钢桁架坍塌、山东荣成冷库火灾等近期发生的在建项目各类事故教训,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榕建建〔2024〕207号)要求,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持续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一是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精准识别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坚持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二是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按规定在“四不两直”APP检查系统上进行打卡,特别是岁末年初节假日关键时间节点,要确保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在岗履职。三是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违法行为。紧盯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四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动火审批程序、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材料防火性能、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临时用电等符合规范要求。五是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监管。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好人员入场审核关,坚决清退无证、假证人员。六是预防施工影响周边建(构)筑物安全。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实施影响周边建(构)筑物的防范措施,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移位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聚焦施工安全管理、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临时堆载等高风险作业及冒险作业情形,根据上述文件及《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闽建科〔2023〕6号),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质量,落实落细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安拆环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会议和举牌验收等重要节点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三)进一步规范桩基质量检测行为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桩基质量检测有关问题监管的通知》(闽建建〔2024〕9号),在桩基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不合格(缺陷)桩技术处理、基桩检测数量确定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桩基质量检测行为。一是桩基承载力检测受检桩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在施工结束后随机抽取选定,设计试桩检测结果不得作为桩基分项工程验收依据。二是预制桩应全数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市政桥梁工程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应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全数检测;有接头的预制桩、有效桩长超过30m的灌注桩还应采用低应变法之外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三是发现不合格(缺陷)桩的,应按照要求分析原因并确定扩大检测数量,根据扩大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方案,方案应对整个工程桩基是否符合要求作出明确结论,并经原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四是同一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分批次验收的,每次验收都应根据该批次的基桩数量按规范确定检测数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及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力,以及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严厉查处曝光。
附件:
1.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工程项目表
2.被责令停工整改工程项目表
3.监理单位报备人员未到岗工程项目表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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