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4年1月3日至3月25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67个,其中房建项目45个,市政项目22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75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1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490.00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348.40分;对施工单位Mi记分处理1起。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95个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其中91个构件回弹推定值符合设计要求,4个构件强度低于设计要求,后经取芯验证符合设计要求。抽查抽测钢筋力学性能22组,全部合格;钢筋接头抗拉强度12组,全部合格;抽测钢结构焊缝质量1条,结果合格。抽测桩基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2根,结果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及面层厚度3组(9处),全部符合要求;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11组(33处),全部符合要求。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节后复工复产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检查暨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行动,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40台(塔吊22台,施工升降机18台),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201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个别施工单位所承担工程项目周期记分值达150分及以上。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项目。
(2)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3#宿舍6#宿舍、福州中央·润城项目一期、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宿舍楼、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福建省福州市东冉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一期)2#厂房宿舍楼连廊门卫、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等,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未在闽政通“安全检查系统”中开展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福州中央·润城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检查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福州新区之窗装修工程、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在岗人员少于应在岗人数2/3;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请假未在“项目监管系统”中登记留痕。
(3)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屋面挤塑保温板、电线等材料进行报审;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已进场报审的DN1600雨水管无产品标识;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供排水管道及排烟风管进行报审;长乐区古槐屿中村温泉站房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智能化网络线进行报审。
(4)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混凝土工程、15#楼砌体工程,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路基工程、基层工程,未能提供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未提供部分施工段雨水管道地基验槽记录;福州滨海新城万沙河二期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标段)、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等,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不齐全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滨海快线机场二期南北垂滑道桩板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部分桩基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签章不全。
(5)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如: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连廊、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周边支路网(新厝支路)道路工程、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福州滨海新城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七期及文德医疗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等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月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
(6)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如: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3#楼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福州临空经济区闽鹏河防洪排涝及绿化工程(第一标段)工程部分挡墙基坑工程,未提供危大工程验收表或验收表签章不齐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悬挑架、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览秀城地块高大模板工程,未按规定设置危大工程验收标识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6#施工升降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S1#塔吊、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挂设“一机一码”或月检公示牌。
(7)部分项目安全教育或安全交底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连廊项目电焊工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未全员覆盖;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架子工未进行三级教育;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模板班组个别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作业;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三级安全教育未全员覆盖;福州滨海快线大鹤车辆段西侧排洪渠工程、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或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不全。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福州中央润城项目一期、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项目塔吊小车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并责令停机整改;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二期)、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12#楼及地下室、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等项目,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福州滨海新城万沙河二期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标段)等项目,监理单位未提供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北进场路)工程等项目,监理单位危大工程安全巡视检查记录不全;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滨海快线机场二期南北垂滑道桩板结构工程、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等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福州滨海新城金滨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等项目,监理部在岗人员少于应在岗人数2/3。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养护室;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项目3#楼,部分竖向受力构件存在蜂窝或孔洞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B4层地下室部分墙(板)渗漏水;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个别框架柱上下错位超过规范要求,个别楼梯梯板厚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个别框架梁、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进场路)桥台侧墙,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在结构子分部验收前擅自修补;福州滨海新城道庆消防站训练塔个别梯板、辉煌科技楼个别框架柱砼外观质量缺陷现场已修补,未能提供相关修补记录。
(2)部分项目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B1层个别框架柱箍筋肢数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项目1#厂房个别梁柱节点箍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滨海新城道庆消防站训练塔个别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新投海湾城(一期地块P)个别框架柱受力钢筋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0#楼、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2#宿舍楼,部分外墙砌体存在透明缝或瞎缝;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9#楼、辉煌科技楼,填充墙个别灰缝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9#楼、福州正源沁智能化冷链物流项目3#宿舍楼,个别填充墙后置拉结钢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个别填充墙构造柱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5#楼、辉煌科技楼幕墙工程,个别立柱角码与主体结构埋件焊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工程一期工程北区9#楼幕墙工程,后置埋件螺栓现场拉拔试验检测频率不符合要求,个别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处防腐处理不符合要求;新投时代中心3#楼未提供幕墙工程结构胶、幕墙四性、钢材等相关材料性能检测报告;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三期项目提升改造装修工程首层疏散走道个别位置净宽不符合设计要求。
3.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科研楼、福州新区之窗装修工程,部分电气线路导管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5#楼部分金属导管、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6#宿舍个别配电箱、福翔小区1#楼走廊个别槽盒,未与接地可靠连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5#楼部分消防管道穿墙未设置套管。
4.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港商务中心项目屋面试验消防栓压力不满足规范要求,水泵接合器未设置铭牌标识;福米1#3F切裂无尘室装修工程项目个别防烟分区火灾报警联动测试时,未联动开启补风机、消防广播;全聚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芯云产业园6#楼1-2层装饰装修工程个别房间未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福建大数据交易所装修工程阻燃板、全聚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芯云产业园6#1-2层装饰装修工程岩棉板,未能提供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5.市政工程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部分检查井井周回填材料不符合要求;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大东海段市政道路工程部分雨水管道局部回填材料不符合要求;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周边支路网(新厝支路)道路工程未提供雨水支管管顶回填砂压实度检测报告;福州滨海新城滨江滨海路周边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东湖路部分挡墙未按设计要求涂刷乳化沥青防水层。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基坑工程
个别项目基坑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雨水管道基坑支护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钢支撑;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培训中心基坑未设置截水沟,南垂滑道基坑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2.外脚手架工程
部分项目外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15#楼、辉煌科技楼,外架个别连墙件及扫地杆缺失,个别立杆未支设在地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0#楼,外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或未由底到顶连续设置剪刀撑;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5#楼部分外脚手架立杆违规采用搭接;福州滨海新城道庆消防站训练塔、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外脚手架开口处两端未设置连墙件;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3#楼外脚手架连墙件采用螺栓套筒连接未提供拉拔检测报告;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工程、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外脚手架部分横向水平杆未按规定固定在立杆上。
3.模板支撑体系
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模板支架拆除后,部分模板悬空未及时拆除;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览秀城地块、新投·臻樾府,模板支架个别水平拉杆缺失;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3#楼模板支架个别水平剪刀撑缺失;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模板支架个别扫地杆缺失。
4.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部分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塔吊小车钢丝绳多处断丝达到报废标准,9#塔吊小车钢丝绳绳卡安装不到位,使用违规自制吊具;均和铂翠城B地块2#塔吊主钢丝绳润滑不足、轻微变形、零星断丝,小车钢丝绳保养不良;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S1#塔吊、新投海湾城(一期地块P)地下空间1#塔吊,变幅小车个别承重轮异响;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1#塔吊主钢丝绳局部单股挤出。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6#施工升降机、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0#楼施工升降机,梯笼进料门机械联锁失效、钢丝绳多处断丝;辉煌科技楼施工升降机梯笼内未按要求安装远程监控系统,违规使用上限位停层,进出料门配重钢丝绳绳卡安装不到位;均和铂翠城B地块2#施工升降机围栏门机械联锁调试不到位;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宿舍楼施工升降机梯笼防坠器异响。
5.施工临时用电
(1)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福州长乐正源沁物流园3#宿舍楼,临时用电末级箱配备不足;福州滨海新城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个别配电箱门损坏、电缆线沿地面明设;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个别设备未连接PE线;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部分项目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焊接作业未配备灭火器,个别电焊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东卓名郡1#楼未配备消防水枪水带;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2#宿舍楼、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连廊项目、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项目、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福州临空经济区闽鹏河防洪排涝及绿化工程(第一标段)等,灭火器配备不足;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现场气割作业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小于安全使用距离。
6.安全防护
(1)部分项目临边或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6#厂房、辉煌科技楼、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2#宿舍楼等,楼梯梯段临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均和铂翠城B地块、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等,楼层预留洞口或电梯井口安全防护不到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均和铂翠城B地块、福建省福州市东冉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一期) 宿舍楼、福州滨海新城道庆消防站、辉煌科技楼等,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福州滨海新城滨江滨海路周边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东湖路、福州滨海新城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等,基坑无临边防护或临边防护不到位;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万新路-道庆路)道路工程、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大东海段市政道路工程等,部分检查井未设置洞口防护或防护不到位。
(2)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如: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14#楼15#楼、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0#楼、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项目3#楼、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飞行区助航灯光工程1#消防站及安防执勤站,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
7.文明施工
部分项目文明施工不到位。如: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福州长乐万洋众创城、东湖·尚筑、长乐三营澳(海蚌)公园地下配套工程、万寿综合交通枢纽站、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周边支路网(新厝支路)道路工程、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等,部分裸土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福美之光、福州市长乐区力驰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宿舍楼、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梅文路污水泵站改造及新建管道工程、福州滨海新城万沙河二期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标段)、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周边支路网(新厝支路)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七期及文德医疗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等,施工围挡局部封闭不到位;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东湖·尚筑、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围挡局部材质不符合要求;国道G228线长乐鹏程至仙岐段公路工程(市政部分)、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大东海段市政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滨江滨海路周边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道庆路、东湖路)围挡局部未安装喷淋;福州滨海新城金滨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七期及文德医疗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出入口未设置洗车台。
三、对存在较大问题工程项目的通报
(一)存在较大安全质量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1)
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名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静舒;监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敬敏。
(二)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2)
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一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名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静舒;监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敬敏。
2.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滨海校区(二期)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名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邱秀梅;监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张敬敏。
3.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12#楼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顶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兰德杰;监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钟平根。
4.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金辉;监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阮清萌。
(三)存在较多问题的市政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3)
1.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廖祥超;监理单位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监董世元。
(四)被Mi记分处理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4)
1.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秀峰、陈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6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监理单位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0号)要求,全面应用安全检查系统,施工企业和项目有关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有关人员,应根据操作手册开设用户、开展安全检查,项目自查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规定频次要求,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系统APP检查要点,逐项检查,逐项填写,认真查找质量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
(二)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24年度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建安函〔2024〕18号)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着力抓好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强化危大工程标准化管控,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管理,强化施工现场消防治理,强化高处作业、爬架、吊篮安全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监理单位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监理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闽建建函〔2024〕11号)要求,强化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严格依照有关技术标准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理,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监理单位发现施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我局。
(四)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汛期已至,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 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榕建质安〔2024〕60号)要求,做好防汛防台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施工现场排水、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防汛防台风措施,确保消除安全隐患。要完善防台风、防暴雨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并按照属地防指指令,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及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力,以及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严厉查处曝光。
附件:
1.存在较大安全质量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工程项目表
2.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工程项目表
3.存在较多问题的市政工程项目表
4.被Mi记分处理工程项目表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2024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