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长城投集团〔2024〕1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02-350112-04-01-44881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猴屿乡象屿码头、滨海旅游公路、公交枢纽站、全域标识标牌、景区基础设施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新建游客服务用房。主要包括6个子项目,其中:
(1)象屿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提升改造象屿码头及周边配套设施,并对现有码头及4栋配套服务用房进行整修加固。
(2)游客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新建游客服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14938㎡,总建筑面积22584.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052.91㎡,地下建筑面积3531.77㎡。
(3)滨海旅游公路:提升改造滨海旅游公路,道路起点位于象屿码头,终点止于军事博览园,长约3.09公里,将原有水泥路面提升改造为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并配套完善护栏等基础设施。
(4)公交枢纽站提升改造工程:提升改造公交枢纽站建筑及室外基础设施工程,购置游客接驳车辆,以满足游客交通往来接驳需求。
(5)全域标识标牌提升改造工程:对猴屿乡全域范围内标识标牌进行提升改造,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通行路线引导、功能区提示、安全警示等信息。
(6)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在景区范围内,对景区道路、边坡防护、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提升改造滨海水网游线,联通打造福州水游示范段,增加游船体验,并沿线改造或新增沉浸演艺、帐篷营地、水上运动、圩田花园等配套旅游产品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419.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21.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57.81万元、基本预备费740.37万元。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3NKC006号)文件精神,由区财政统筹。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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