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重新申请审批福州市长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排水〔2024〕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长乐区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区域内水环境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4ZGCJ-0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福州市长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8-350112-04-01-219391)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及改造污水管道183.73km(其中新建主管长度76.62km、新建接户管长度61.78km,修复现状管道45.33km)。改造罗联乡污水处理站1座,改造后设施总处理能力约2000t/d。新建埋地式污水提升泵站28座。清淤DN200污水管道295.66km,DN400污水管道244km。对54套现状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在线监测系统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476.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92.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3.18万元、基本预备费1314.2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27.98万元、流动资金48.69万元。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4ZGCJ-054号)文件精神,所需资金由专项债资金、上级补助、区财政统筹列支。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风险评估,经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长发改基〔2022〕17号、长发改基〔2022〕92号、长发改基〔2022〕134号文作废。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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