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大东海精钢110KV变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03-19 10:43 浏览量:

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大东海精钢110KV变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东海2024023)、不动产权证书(闽[2021]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0886)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大东海精钢110KV变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019-350182-31-03-024619)。 

  项目单位为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大祉村军民路14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110KV变电站1座,电压等级为110/35/10KV。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10KV送出线回路数:远景2回,本期2110KV架空出线;2、主变台数:本期280MVA三台绕组变压器;3、电缆出线线路:35KV建设24回,10KV建设52回;435KV无功补偿设备:共安装1SVC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并配置滤波支路,容量50Mvar510KV无功补偿设备:每段10KV母线上各配置211Mvar电容器组;6、接地方式:主变35KV侧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10KV母线侧采用接地变引出中性点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10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审核,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如需对该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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