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4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8 11:25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文岭小小水果店销售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XBJ25350112316430001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台芒购进日期:2025-04-19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文岭小小水果店,不合格项目为戊唑醇、吡唑醚菌酯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55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文岭小小水果店现场送达了上述批次不合格小台芒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5F0423003)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小台芒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的免罚条件,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为销售环节,小台芒的不合格项目为戊唑醇、吡唑醚菌酯,戊唑醇和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一般用于农业防治各种作物的病害,排除流通环节添加的可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使用了相关药物导致。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二、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老胡鲜果店销售的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DBJ25350100372503744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木瓜(购进日期:2025-03-24),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老胡鲜果店,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54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老胡鲜果店现场送达了上述批次不合格木瓜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木瓜。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木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够如实说明供货来源,实施有效追溯,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为销售环节,木瓜的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噻虫胺和噻虫嗪为杀虫剂,一般用于农业害虫防治,排除流通环节添加的可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使用了相关药物导致。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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