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9 14:48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销售国产皇帝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XBJ24350112371244837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国产皇帝蕉购进日期:2024-08-26被抽样单位为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4年92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现场送达了上述批次不合格国产皇帝蕉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国产皇帝蕉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有效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为销售环节,国产皇帝蕉的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不合格项目属于农药残留,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导致。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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