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6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3 08:10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果然精选木瓜(W)和老姜(W)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抽样单编号为GZJ24350000002933282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果然精选木瓜(W)(购进日期:2024-03-26被抽样单位为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

2、抽样单编号为GZJ24350000002933276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老姜(W)(购进日期:2024-03-26被抽样单位为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

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4418,我局执法人员向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见上述批次果然精选木瓜(W)

2024422,我局执法人员向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见上述批次老姜(W)。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有效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为经营环节,果然精选木瓜(W)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老姜(W)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两批次食品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属于农药残留,排除经营环节添加的可能,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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