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标准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1-11 15:48 浏览量:

药品单体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经营资质

1.是否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购销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营业场所是否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存在私设库房或者变相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行为。

2、采购验收

1.是否购进销售回收药品,采购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发票,证、票、账、货、款是否相符一致;是否违规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

3、计算机管理

1.是否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管理系统。

是否按要求建立网络销售记录制度,并做好相关产品的销售记录。

4、陈列储存

1.是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等要求储存药品,经营冷藏药品是否有专用冷藏设备。

2.是否对过期药品进行严格管理。

5、销售管理

1.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2.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执业药师是否有效履职。

6、网络销售

1.入驻互联网第三方平台销售药品的,是否向平台提交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并通过平台审查。

2.是否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以及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是否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是否通过网络销售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的医疗机构制剂。

3.通过网络销售的药品是否按照药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的条件贮存和运输药品;委托其他单位贮存和运输药品时,是否对被委托方贮存和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考核评估,签订委托合同,并明确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4.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的,是否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

7、中药饮片管理

5.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购销中药饮片。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1、企业合法性

经营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场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相一致。

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备案凭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内。

2、产品合法性

企业主要经营产品。

企业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有收集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

企业所经营的产品其产品注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人员情况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

4、设施设备

企业仓储设施设备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仓储设施不足之处,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是否进行验证;是否按规定记录实时温度并保存记录)

5、销售管理

企业是否有购销记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可追溯。

企业是否存在销售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6、网络销售

企业是否有开展网络经营活动,是否取得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是否做到线上与线下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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