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4年1月起,全区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28元、107元分别提高到137元、114元(附件1),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保存不变。
经测算2024年1-4月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补发9.71万元(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2.福州市长乐区残疾人2024年1-4月护理补贴提标补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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