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发放2024年第三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4-06-26 09:27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经预估,2024年第三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1033人(6月实际发放998人,预计第三季度农村特困新增90人,城市特困15人)共计6195051元,每月发放约2065017元,(其中:农村1973424元、城镇91593元),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类别、供养标准、供养人数、供养金额测算表详见附件。上述款项由区财政核拨,列入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实行社会化发放。

  另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潭头镇特困对象江伙水特困救助金发放到入住供养机构,江田镇特困对象陈仁仁等7人生活照料护理费发放入住供养机构,基本生活费发放个人。

  请各乡镇(街道)切实掌握特困人员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汇总表

     2、2024年第三季度未开户特困人员补助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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