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第二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4-03-21 10:44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经预估,2024年第二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1029人(3月实际发放995人,预计第二季度农村特困新增90人,城市特困12人)共计6032592元,每月发放约2010864元,(其中:农村1923538元、城镇87326元),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类别、供养标准、供养人数、供养金额测算表详见附件。上述款项由区财政核拨,列入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实行社会化发放。

  另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潭头镇特困对象江伙水特困救助金发放到入住供养机构,江田镇特困对象陈仁仁等7人生活照料护理费发放入住供养机构,基本生活费发放个人。请各乡镇(街道)切实掌握特困人员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汇总表

     2、2024年第二季度未开户特困人员补助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