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经预估,第四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1021人(9月实际发放987人,预计第四季度农村特困新增90人,城市特困12人)共计6176697元,每月发放约2058899元,(其中:农村1980610元、城镇78289元),各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类别、供养标准、供养人数、供养金额测算表详见附件。上述款项由区财政核拨,列入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实行社会化发放。
另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潭头镇特困对象江伙水特困救助金发放到入住供养机构,江田镇特困对象陈桂桂等13人生活照料护理费发放入住供养机构,基本生活费发放个人。
请各乡镇(街道)切实掌握特困人员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2023年第四季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汇总表
2.2023年第四季度未开户特困人员补助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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