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救助困难群众徐良福、潘秀山的 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22-10-14 11:07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近期,收到漳港街道、江田镇的困难群众徐良福等人关于申请大额临时救助金的报告。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福州市2020年社会救助工作要点》(榕民2020113号文件精神,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根据救助标准确定的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不能缓解的特殊个案,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徐良福,男,59岁,家庭住址:漳港街道仙岐村。未婚,无子女,父母已逝,特困户,因直肠癌术后局部复发,2021年8月至今已反复十几次去福州台江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自费累计3万多,医疗费用均由其堂弟徐惠钦借钱垫付。经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了解,徐良福无现金储蓄,无经济来源,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特此申请大额临时救助30000元。 

    二、周依鸣,男,14岁,其养父周琴俤,2007年与郑林林同居,期间郑林林隐瞒怀孕事实,2008年6月23日在长乐区江田生下周郑林林生产后6天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养父周琴俤为周依鸣申办户口做亲子鉴定,发现周依鸣不是亲生儿子,外出打工未尽抚养责。周依鸣从小由奶奶潘秀山抚养,现潘秀山已有65岁,自身无劳动能力,靠捡破烂维持生活体弱多病生活十分困难,特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20000元。  

    9月13日,经区民政局2022年度第14次局务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给予徐良福3万元大额临时救助、给予潘秀山2万元大额临时救助。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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