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6〕19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2年第四季度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经研究决定,发放2022年第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4597206元。
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共4093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285元,每月发放1166505元。2022年第四季度全区需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99515元。
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共4363人,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972人,每人每月119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612人,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1886人,每人每月99元;非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893人,每人每月85元;每月共计发放448667元。2022年第四季度全区需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46001元。
上述款项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区农商银行代发,希乡镇(街道)要切实掌握发放对象的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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