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发放2024年第三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4-06-26 09:47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6〕19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第三季度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经测算,发放2024年第三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6111063元。

  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共人4922(6月实际发放4692人,2024年第三季度预计新增230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302元,每月发放1486444元。2024年第三季度全区需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459332元。

  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共4832人(6月实际发放4682人,2024年第三季度预计新增150人),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1118人(6月1081人,2024年第三季度预计新增37人),每人每月137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608人(6月568人,2024年第三季度预计新增40人),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2189人(6月2154人,2024年第三季度预计新增35人),每人每月114元;非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917人(6月879人,2024年第三季度预计新增38人),每人每月85元;每月共计发放550577元。2024年第三季度全区需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51731元。

  上述款项实行社会化发放,希乡镇(街道)要切实掌握发放对象的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长乐区2024年第三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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