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2-05-24 09:03 浏览量: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长政综20198文件精神,本次共受理陈贞滂等28名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申请,经研究,决定给予陈贞滂等人临时救助金共387690元,请按文件规定给予申请对象所在村(居)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相片留档备查)。  

  

    附: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汇总表103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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