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关于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城乡低保补助款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5-03-20 17:25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健全长乐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生活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经研究决定,发放第二季度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补助款共计18275052元,每月补助款6091684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共239353人,每月需发放城市低保补助款259113元;农村低保对象共48527795人,每月需发放农村低保补助款5832571元)。另预估第二季度新增保障对象330人×880=290400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0×880元=264000元,城市低保对象30人×880元=26400元。)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18565452元,上述款项由财政拨。 

       该款实行社会化发放,因特殊原因不能开户的城乡低保对象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相关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及时把未开户低保对象的补助款发放到位,并要切实掌握城乡低保对象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53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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