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招收台湾青年来榕就业补助实施办法>等八条细则的通知》(榕人社综〔2022〕92号)文件精神,对于来榕就业创业并参加福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台湾居民,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统称:社会保险)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具体金额标准按照社保系统比对的个人社保缴纳金额而定,最高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个人缴纳部分(即2023年1077.72元/月)。补贴资金按照属地原则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由区财政承担。2024年度长乐区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已审核完毕,拟发放16976.88元。现将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如有异议,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0591-28922559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三楼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4年度台湾居民来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