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闽人社文 【2024】56号)文件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业稳岗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度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比对审核,2023年度长乐区第三批5家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89162
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三楼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长乐区符合2023年度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第三批)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