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做好闽宁劳务协作相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就〔2024〕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12名原州籍脱贫人口和原州籍员工就业满3个月及6个月,符合交通生活补助和跨省就业奖补要求,拟发放原州籍务工人员来我区稳定就业补贴5.6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23167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三楼长乐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2024年福州市长乐区宁夏籍脱贫人口、员工来我区稳定就业补贴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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