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取得技能等级证书57人符合见证补贴条件,其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五级) 12人、中级工(四级)19人,高级工(三级) 18人,技师(二级) 3人,高级技师(一级) 2人,拟发放2024年长乐区见证补贴(第四批次)7.975万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82263
来电来访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来访接待处: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附 件:2024年长乐区见证补贴(第四批次)发放表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