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招用毕业年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学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长乐区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应为在长乐区范围内登记,并在长乐区参加失业保险的;
2、企业吸纳当年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企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且申报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4、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招用的毕业生未享受过长乐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
三、补助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请受理
(一)申请时间
按季度申请受理,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按规定申请上一季度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以下材料向区人社部门申请:
1、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五、审核发放
区人社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核拨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拨到申报企业对公账户上。
六、其它事项
1.每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只能由一家企业用于申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需提供自用职工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企业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等情况,予以追回,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4.本实施细则按同类型优惠“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实行,所需资金从区财政资金列支,由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28886680
附件: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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