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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长乐区猴屿乡 2023-01-11 14:58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人社[2022]5号)文件要求,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办公室文员1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可通过邮件或直接到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党政办投递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31日

(三)地点:猴屿乡人民政府党政办(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文明路35号)。

(四)报名材料:

1.《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现场领取填写,也可加工作人员微信:XXX填写电子版;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返还;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返还;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5.身体健康证明材料(一年以内体检报告,可面试后补交)。

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一)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工作人员,不予正式入编。聘用后工资福利参照机关其他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水平执行,月工资待遇2800元,并对照学历相应调整,其中∶本科学历的上浮10%、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上浮30%。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另加其他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二)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28940000(党政办)、18950218822(林旖)。

邮箱2268176008@qq.com

 

 

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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