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2021-03-17 11:08 浏览量:
     2020年,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共2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局领导就推进法治建设进行多次批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把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1.持续推进依法治教,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坚持依法治教,通过局党组会议、机关干部大会,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等途径,不断提升干部、教师法律知识水平,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体干部教师重点学习《宪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局机关以及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干部职工全员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2.强化校园学法氛围,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宣传学校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立足校园宣传教育阵地坚持校内法治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晨会、升国旗、班会、团队活动等活动载体的作用,举办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律知识讲座、竞赛等活动。三是联合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部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举办法治讲座等活动

3.建设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一是依照部门权责推进服务事项清单化、指南规范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33项(含子项)标准服务事项,其中“0趟不用跑”共计30项,占比达到90%,;“最多跑一趟”共计3项,占比达到10%,全部33个事项100%达到了“最多跑一趟”。二是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工作的基本制度。政务信息均及时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2020年,区教育局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等信息44,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等信息1条,教师资格认定等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教育专栏”公开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各类教育督导信息247条,教师招聘等教师管理信息41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15条 学前教育招生信息2条,民办幼儿园办学信息7条。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健全教育双随机抽查监管和督导检查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切实推进教育行政管理由规范办学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办学行为为主转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抽查计划等信息。

5.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配合委、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备案。做好法律顾问服务续签,明确双方义务、期限等信息。在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与修改,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教育建设项目确定等重大教育事项的决策中,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2020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0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10件;行政监督检查10次;做出行政确认547份;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民办学校年检等其他行政行为126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0年教育局无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

(四)2020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局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起草(含代拟稿)  份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备案。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相比日益增长教育服务培训机构数量,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数总体偏少,执法人员分散于各科室,综合执法能力较差。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行政执法人员较为缺乏,人才储备不足。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完善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落实领导班子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每年2次。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学习。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认真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教育工委会议、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活动、机关干部大会、党支部组织生活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干部、教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责述廉述法。

(二)落实责任,履行普法职责。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相关规定,贯彻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视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用法,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教育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研究、出台过程中,均依照程序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依照相关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

(四)强化保障,主抓责任落实。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二)落实三项制度和信息公开。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配合委、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备案。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并依照条例开展合法性审查。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相关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做好学校法治建设和师生法治教育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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