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2021-03-26 16:43 浏览量:
各类学校(含民办):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2号)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前阶段

1、根据本园(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做好2020-2021学年的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

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贯彻宣传国家有关学前的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各园(校)应将本制定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尽快通知到每个学生家长。

做好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各园(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确保公平公正。

2、开学前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受助困难学生开学时应缓交享受补助部分的费用,杜绝出现要求受助学生先交享受补助部分费用的做法。

3、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园(校)应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学前受助对象情况表(附件1)、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附件2)签章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资金核拨、系统数据录入的依据。

4、做好系统录入、资金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做好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待福建省学生资助信息化工作平台开放后,各园(校)应根据上报数据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幼儿园(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应对系统管理人员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后提交。

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各园(校)应根据闽财教201426号文件精神,从本学期的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费和提供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等。各园(校)收到下拨的学前助学金应列入“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时经济分类列“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各园(校)应将本学期资助相关资料凭证建档备查,按要求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二、义务教育阶段

1、各校应做好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免费作业本)有关工作。

做好免费教科书(免费作业本)的签领工作。各校签领学生人数不得多于本校学籍学生数及教科书(作业本)征订册数;并将做好的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教科书签领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校在做好签领工作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教科书学生数汇总表(附件4)、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作业本学生数汇总表(附件5)、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作业本核算表(附件6)签章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做好免费教科书的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待福建省义务教育教科书管理系统开放后,各校应根据上报数据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应对系统管理人员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后提交。

2、寄宿制学校还应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

⑴加强食堂建设,改善寄宿条件。各校应成立由家长、学生及教师等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加强食堂建设,改善寄宿条件,落实各级、各部门有关营养改善计划的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⑵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宣传和寄宿生认定工作。根据闽学生营养办20151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寄宿生营养餐补助为每生500元,其中低保、建档立卡寄宿生本级另予以每生400元补助;非寄宿的低保、建档立卡寄午生每生500元。各校应将补助标准宣传到每位学生,根据本校制定的寄宿生认定办法切实做好寄宿生的认定工作,并做好寄宿生、寄午生中低保、建档立卡学生的摸底工作。

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校在做好寄宿生认定等工作的基础上,于2020年3月29日前将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情况汇总表(附件7)签章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资金核拨、系统数据录入的依据。

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系统录入工作。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后,各校应根据上报数据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应对系统管理人员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后提交。

建立业务台账,做好档案管理。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要实行专账核算,要强化营养改善计划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归整营养改善计划的所有工作业务档案。

三、高中及中职阶段

1、根据本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做好2020-2021学年的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

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贯彻宣传国家有关高中(中职)的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本学期普通高中特别困难学生每生资助1500元,困难学生每生资助850元,中职学校按月发放,发5个月,每生每月200元;各校应将资助标准及本校制定的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尽快通知到每个学生。

做好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各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确保公平公正。

2、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校应于2021年3月29日前将本校2021年春季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附件8)签章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助学金发放、系统数据录入的依据。

4、做好系统录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做好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待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后,各校应根据上报数据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学校资助工作负责人应对系统管理人员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后提交。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各校应将本学期资助相关资料凭证建档备查,按要求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四、各校应认真、及时按照上述安排做好本学期的资助工作,我局将加强监管,实行资助工作抽查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

联系人黄水祥、陈云雁

联系电话28926311

附件:

1、福州市长乐区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受助对象情况表(2021年春季)

2、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学前)

3、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教科书签领表

4、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教科书汇总表

5、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簿籍汇总表

6、福州市长乐区2021年春季免费作业本核算表

7、××学校2021年春季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情况汇总表

8、××学校2021年春季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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