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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义务教育招生公告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2021-06-16 18:2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根据2021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长乐区实际,经长乐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秋季长乐区义务教育招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片内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今年长师附小等6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55个班,共有2475个学位。

2.初中:今年长乐一中等5所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54个班,共有2700个学位。

(二)划片方案

按照长乐区公安户口地域进行对应划片具体规定如下:

1.城区小学

1长师附小:十洋村13个村民小组(1-12小组、17小组)十洋社区洋锦社区6个组(1组、7-9组、11-12组)东关村联村村。

2实验小学:西关村三峰社区西滨社区航兴社区仁辉社区十洋村2个村民小组(15组、16组)。

3吴航中心小学:西关社区胜德社区十洋村2个村民小组(13组、14组)洋锦社区7个组2-6组、10组13组)东关社区(不含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268号、270号)里仁村。

4洞江小学:景美社区航华社区锦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长山碧水小区、蔚蓝国际小区、邮电小区、锦江三期小区)航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阳光一区小区、拉菲郡小区、香江国际小区东方名郡小区)。

5海峡路小学:龙门村,龙津村,丹辉社区的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万乐甲第等五个小区,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东方名郡等两个小区,锦辉社区的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四个小区。

6进修校附小:航城街道筹岐村首占镇上洋村拉菲郡小区香江国际小区洲元社区营新社区。

2.城区初中

1长乐一中(首占校区):拉菲郡小区,香江国际小区,营新社区筹岐村龙津村后山自然村首占镇所有村洲元社区。

2长乐侨中:锦辉社区的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四个小区,丹辉社区的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万乐甲第等五个小区,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东方名郡等两个小区泮野村东安村龙门村。

3朝阳中学:航兴社区景美社区西滨社区三峰社区胜德社区联村村。

4吴航中学:东关社区(不含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268号、270号)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十洋村。

5航城中学:锦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长山碧水小区、蔚蓝国际小区、邮电小区、锦江三期小区),航辉社区部分小区(不含阳光一区小区东方名郡小区),仁辉社区航华社区西关社区西关村霞洲村下朱村里仁村祥洲村龙津村(除后山自然村外)。

上述小学、初中划片范围中涉及到的小区是指2020年12月之前已经正式移交并纳入社区管理的小区,其它新建小区鉴于目前招生划片的条件尚未成熟,今年暂不列入划片范畴,届时由区教育局结合学位容量和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三)片内生界定范围

在上述划片方案范围内,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作为片内生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片内,且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片的城中村内,且能提供所在村相关证明的;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片内,且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交房手续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以上对象所提供材料的标准地址需一致。公办学校应优先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审核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裁决。户籍在招生划片范围但又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

(四)片内生招生对象

1.小学:城区一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片内生界定范围且年满六周岁(2015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照《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核准。

2.初中:城区七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片内生界定范围2021年小学毕业生。

(五)户口迁入时间限定

为了更准确更主动做好招生规划,片内生中,户口于2021430及之前迁入城区(包括新申报下同的,方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5月1日-630日迁入城区的,不按划片招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日之后迁入城区的,不列入今年城区招生划范围,原则上仍按原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

户籍生资格审核

1.6月下旬为城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具体审核认定工作由现就读小学负责。

2.7月3-5日为城区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资格审核时间,审核认定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小学负责。申请登记时家长须带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挂户生随带居民户口簿、现居住地等关材料),具体以各校通知为准。

)其他有规定

1.根据城区生源的实际情况,今年仍然允许航城中学和洞江小学片内生按照个人意愿,以填报志愿的方式申请到城区其它学校就读。若申请的人数没有超出相关学校可用学位余额控制数时,原则上全部予以录取;若申请的人数超出相关学校可用学位余额控制数时,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仍回原片区所在的学校就读。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6-28日,区教育局初招办牵头组织各相关小学,指导航城中学片区内的七年级学生进行志愿填报,7月20日前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各相关中学接收的学生名单。

27月3-5日,区教育局初招办牵头协调、指导洞江小学片区内的一年级学生家长到洞江小学进行志愿填报,7月10日前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各相关小学录取的学生名单。

2.在农村或外地就读的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需在2021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复印1份)、房产证(原件,复印1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逾期交的,安排到城关中学或城区周边学校就读。城区生源户口未申报的小学毕业生均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3.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须按泮野村籍贯定,即以世居为准。20215月1日之后迁入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原户口划片安排就学。2021430及之前寄居在泮野村亲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城区中学就读。泮野村小学毕业生户口未申报的,统一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4.联村村、里仁村和上洋村的一年级适龄儿童户口审核须按籍贯定,即以世居为准。具体人员名单届时由联村村、里仁村和上洋村提供,分别由航城街道办事处和首占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把关

5.户口在长乐非城区的区少体校小学毕业生可在寄读小学报名,若需继续在城区中学就读,须由家长及少体校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少体校证明资料,经区教育局研究给予安排城区中学寄读,具体寄读学校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育局视学校学位状况研究办理。

6.户籍在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268号和270号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在鳌峰小学就读,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吴航中学就读。

7.鳌峰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180个学位,剩余学位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在城区(含新区)及周边工作生活的随迁人员子女。

8.城关中学计划招收8个班、400个学位,在完成片内生(即猴屿乡和航城街道的石燕村、石屏村、五竹村、洋屿村、后安村、石龙村、琴江村的生源)招生以外,计划安排2个班、100个学位用于剩余学位抽签,余下学位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在城区(含新区)及周边工作生活的随迁人员子女。

9.挂户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容量,并结合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10.跨片区二孩接送确有困难一年级学生家长可于7月7日-9日期间,随带户口簿、大孩在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登记。届时由区教育局结合家长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1.荣辉、营新、洲元和洲宁等4个社区的户籍生,可结合家长意愿统筹调剂到长乐六中、营前中心小学、首占中心小学就读。有需求的家长可于7月7日-9日期间,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登记。

二、“特殊群体”招生办法

(一)“特殊群体”范围对象

特殊群体”是指参照省、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精神、并结合长乐区实际确定的非长乐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范围对象如下: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含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下同、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对象的子女;

3.在我区投资经商并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港澳同胞、华侨子女、外籍人士及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4.台湾投资者或台资企业中台籍工作人员等台商子女;

5.长期寄养在具有城区户口亲属家中的长乐非城区户口孤儿、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6.监护人户口在城区(需符合城区片内生户口界定标准,下同)、本人属境外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

7.对我区经济、社会以及教育等公共民生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高管子女企业高管子女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企业指上市企业、年产值10亿以上或年纳税达千万以上的企业,2020年税收列区前十名的商贸企业,设施200亩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和长乐区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名单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

2企业高管指担任公司副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8.非长乐区户口、在长乐城区暂住的、需在长乐城区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住在长乐城区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指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到长乐城区工作、需随父母在长乐城区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户口在长乐城区的亲属抚养监护的适龄儿童。

9.担任区教育发展促进会理事及以上职务的直系亲属(指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特殊群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1)部队证明;2)军(警)官证;3)家庭户口簿。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子女:1)提供区委组织部门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2)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证书、其他荣誉证书等;3)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相关证明材料;4)家庭户口簿。

3.投资经商港澳侨和外籍、优秀回国人员子女:1)投资经商执照;2)户口材料;3)照顾政策文件等。

4.台商子女:1)台办证明;2)台籍身份证;3)营业执照;4)户口材料等。

5.孤儿、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子女:1)书面申请,村、社区证明、资格证明材料等;2)乡镇(街道)或发证单位出具证明;3)家庭户口簿。

6.监护人户口在城区的境外居民适龄儿童少年1)境外身份证明;2)监护人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居住处证明)。

7.企业高管子女:1)区经济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的企业名单;2)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劳合同、三个月以上的电脑工资单;3)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提供2021年上半年)4)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家庭户口簿。

8.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工作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委托的亲属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委托监护书);机关、事业、国企等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随居就学子女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材料、家庭户口簿、居住处证明材料;父母离异随亲属抚养监护子女须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监护人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证明材料。

9.区教育发展促进会理事及以上职务的直系亲属:1)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的人员名单;2)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其他有规定

1.“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家长向区教育局申请登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审批等,并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2.“特殊群体”生源如果申请得到区教育局批准,就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剩余学位的报名抽签,否则取消在城区就读的资格;若在规定时间节点未报到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城区其它学校就读。

3.“特殊群体”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小学:登记时间为7月10-11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洞江小学。

初中:登记时间为7月10-11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朝阳中学。

三、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一)小学:城区各学一年级在片内生、特殊群体和挂户生招生工作完成后,即核实生源,并视剩余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剩余学位招生。若决定开展剩余学位招生,则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

1.户口不在长乐城区,但父母在长乐城区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户口在长乐非城区、但在城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居民学生);

2.户口属于航城街道,但尚未纳入城区小学就读范畴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户口在航城街道非城区招生片的境外居民学生)。

(二)初中:城关中学剩余学位招生面向长乐非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朝阳中学和吴航中学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

1.户口不在长乐城区,但父母亲在城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阶段在城区就读满三年及以上、且在城区有住房条件的(含租房或寄居在城区有自有房产的亲友处)长乐非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含监护人户口在长乐非城区、但在城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居民学生)。

以上三所中学剩余学位招生办法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符合相关规定的随迁子女,需在城区或周边学校就读的,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一)小学:按照居住就近安排在鳌峰小学、联村小学、里仁小学、下朱小学、霞洲小学、洋屿小学、泮野中心小学等城区及周边学校就读。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学生家长可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持有关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等)到上述学校登记审核以便统一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办理。

(二)初中:按照居住就近安排在城关中学、鹤上中学、琅峰中学长乐六中等城区周边学校就读。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申请去城关中学或以上周边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于6月底在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后还应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等材料。

在本区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

五、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1.福州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申请到福州市五城区内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6月22日-24日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备案并领取申请表,相关材料经所在小学审核后,由所在小学统一报区教育局初教科集中办理。

2.其它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申请到其它民办初中(含融侨赛德伯学校和夏威英语学校)就读的,由所在小学指导学生家长填写好申请表,相关材料经所在小学审核后,所在小学于6月底前统一报区教育局初教科集中办理。

六、非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长乐非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按照区政府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组织新生入学。

七、新生注册时间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安排在20218月份(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学生到相应学校注册时原则上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防疫证、幼儿园离园证等材料。

(二)初中:8月25日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8月29日-30日,学生到校注册报名。

八、政策预告

随着我区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区学校建设的拓展提升,计划自2022年秋季起,将根据城区学校教育资源、学校布局及生源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划片范围,届时会向社会公布。

九、招生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初教科   电话:28805117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中教科   电话:28927572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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