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38所“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2024-06-27 08:55 浏览量:

各级各类幼儿园: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榕教综〔2019〕23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民办幼儿园实际情况,具有办学资质,且幼儿园保教费不高于当地同级别财政核拨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8倍的民办幼儿园,认定为“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2024年共38所(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长乐区38所“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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