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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长乐新闻网 2021-01-19 09:55 浏览量:

  全区学生及家长: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长乐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寒假即将来临,在您为孩子安排学习生活的时候,选择将孩子送入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参加各类培训课程,长乐区教育局温馨提醒您:

  一、选取有资质的合规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我区合法规范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必须在其办学场所显目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1.机构名称(需为办学许可证上的规范全称);

  2.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是教学点,应有分支备案表);

  3.教师信息(含姓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等);

  4.课程信息(含任教老师、班级、学科、上课时间、课时等)和收费标准;

  5.合同样本(国家提供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含明确收退费条款的合同样本);

  6.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的警示语;

  7.信用等级信息(应按福州市教育局评定的等级如实填写,暂未评定登记的,要留有栏目,写暂无)。

  请家长们现场察看,选取有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签订培训合同

  与合法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合同,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学办法等条款,务必逐项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小心合同概不退费或者其他退费的限制条件。

  三、不一次性支付高额学费

  目前,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请各位家长警惕各种优惠方式诱导,不一次性支付高额学费,不通过“培训贷”分期缴纳培训费。同时保留好合同文本和国家规定的正式缴费发票,遇到收退费纠纷时,可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附件1:查询合法持证教育培训机构的平台及网址

  1.福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月26日后登录查询

  2.关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培训查询”。

  3.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栏目,网址:

  4.由于部分新批办的培训机构不能保证立即更新到以上几个平台,各位家长还可通过吴航乡情和区新闻网查看《长乐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或者联系长乐区教育局电话:28925909。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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