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年。鼓励域内外乡亲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省、不出境、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确需出行的,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来航管理。在外人员准备入(返)航的,应提前或于抵航后(12小时内)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备,其中:
1.境外入(返)航,须落实“14+7+7”隔离;
2.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航,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
3.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航,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14天各进行核酸检测;
4.境内出现本土病例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重点关注地区入(返)航,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群聚集场所,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并于第 1、3 天各进行核酸检测。
5.其他未发生疫情地区入(返)航,建议返回后24小时内主动前往核酸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在各地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入(返)航除按规定落实上述防控措施外,还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加强个人防护。返乡出行尽量选择自驾方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妥善保存行程单据以便查询,并留意各类疫情协查通告。
日常应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四、减少人员聚集。应自觉遵守移风易俗各项规定,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或村委会报备,并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强化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尽快接种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员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推进群防群控。参与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在疫情防控期间,瞒报、谎报相关行程信息、拒不履行防控义务,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航未行报备人员、通过非法渠道入境来航人员以及相关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情况,可拨打举报电话0591—28835829,我们将根据核实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福州市长乐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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