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乐区首占洲元片区配套防洪提升工程(富源不锈钢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2055035
二、传 真:0591-22055035
三、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四、联 系 人:王会花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乐区首占洲元片区配套防洪提升工程(富源不锈钢段) |
长乐区首占镇洲元社区 |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长乐区首占洲元片区配套防洪提升工程(富源不锈钢段) 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乐区首占镇洲元社区 工程性质:新建 总 投 资:1240.09万元 职工人数:日常运营2人,均不住厂,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建设内容:提升工程河道总长度1200m,宽度为10m,防洪渠两侧各留5m的绿化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河道护岸建设、河道沿岸景观工程等:(1)富源不锈钢段河道土方开挖、护岸建设、沿岸亲水步道和景观绿化等,河道中心线长度约131.20m;(2)东岱湖防洪渠富源不锈钢段上下游已建成段清淤,长度 1068.80m。 |
水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水土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 (4)避免雨季、台风等恶劣天气进行作业。 (5)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水。 (6)禁止向水体倾倒垃圾、粪便、残渣余土及其他废物。 (7)使用油类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溢、防渗、防漏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8)施工期河道内施工时的基坑排水通过排水沟流至沉砂池沉淀后回归原河道;泥浆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9)工程施工期间应注意水土流失控制,特别是在距离水体较近的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及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实施水土保持工程,以减轻水土流失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10)围堰施工选择枯水季节,围堰施工结束后,对围堰土石料及时清运。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100%标准化围蔽,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100%硬化处理,并定时洒水抑尘。 (3)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作业。 (4)运输车辆应当100%冲净车轮车身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工地出口必须按规定安装车辆自动喷淋系统,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车辆安装自动喷淋系统。 (5)施工机械尾气防治措施:选用燃烧充分的施工机具,减少施工机具尾气排放,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6)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对不慎洒落地面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尽量选择在风速较小时进行装卸,在风速较大时(>5m/s)应暂停运输粉状材料。 (7)河道清淤工程清出的垃圾、漂浮物统一收集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挖出的河卵石应尽快回填,河道清淤恶臭废气采用除臭剂进行除臭,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建设项目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需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审批,委托具有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企业运输。清运前期应确定合理的河泥清运路线,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洒、漏”,确保淤泥运输、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要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尽量选择低噪声先进的施工设备,如在噪声敏感地段不用拖拉机进行运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尽可能避开居民区等。施工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要尽量降低车速,禁鸣喇叭,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必要时在其周围搭盖简易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8:00-18:00),应避开午夜间施工(12:00-14:30;22:00-次日6:00),河道所经过村庄,避免夜间以及中午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按程序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3)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建议施工单位采取轮换作业的方式,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使接触高噪声设备的工人听力免受损伤。 (4)在交通沿线村镇、学校等敏感区段设立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并尽量降低时速。应尽量减少 22:00~6:00 的运输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做到不随意乱丢废物,要设立环保卫生监督监察人员,避免污染环境,影响市容。 (2)对于施工弃土等固体废物,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如合格的弃土可就近用于道路的路基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渣土等固体废物的排放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 (4)弃土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5)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 (6)工程弃土应及时清运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避免长期堆放遇大风或沙尘暴天气产生大量扬尘,从而严重影响周围环境。 (7)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区建筑垃圾的收集及转运工作,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严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