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0月22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10-22 16:10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乐欧燕仓储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预拌砂浆多功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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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80 万吨预拌砂浆多功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泽里村 572 号

长乐欧燕仓储有限公司

福建连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年产 80 万吨预拌砂浆多功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2)建设单位:长乐欧燕仓储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泽里村 572 号 (4)项目总投资:6323 万元 (5)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本公司部分闲置土地、现有厂房、仓储设施等,建设年 产 80 万吨预拌砂浆多功能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6)生产规模:年产预拌砂浆 80 万吨 (7)职工人数:使用原仓储公司职工 12 人(原职工 20 人),不新增职工。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 300 天,实行两班制,每班 8h

运营期水环境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污水沉 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浇水,地面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不外排。因此,本项 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1)定期对厂区道路、场地洒水,降低运输、原料装卸粉尘的产生; 
  (2)建筑废砂烘干、造型分选产生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20m 排气 筒(P1)排放,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3)机制砂、石粉造型分选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3 根 20m 排气筒(P2、 P3、P4)排放,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4)预拌砂浆原料投料、混合搅拌、打包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颗粒物),经过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20m 高排气筒(P5)排放,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5)预拌砂浆原料、产品筒仓来料时产生筒仓粉尘,主要为粉尘(颗粒物),经 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筒仓顶部排放,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运营期噪声环境的保护措施
  (1)噪声源控制措施 ①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 ②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垫;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避免设备在异常情况运行; ④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车辆运输物料应禁止或少鸣喇叭。 
  2噪声传播途径控制措施 ①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区中间,设备运转期间,关闭车间 门窗,通过车间墙体等进行阻隔,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置声屏障等措施,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隔声间等降噪措施。
运营期固废环境的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杂质、污水沉淀污泥,经收集后定期由福建海环海 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清运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评价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应做 好防风、防雨、防渗漏等措施。
  (2)生活垃圾
  项目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的保护措施
  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强化风险防范 意识,如遇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停产检修;
  ②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 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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