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0月14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10-14 15:13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塑料袋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2055035

  二、传  真:0591-22055035

  三、通讯地址: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文路201号1楼101审批室

  四、联 系 人:林碧玲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塑料袋加工生产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垅下村龙江南路3号
福州市慧丰塑业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塑料袋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福州市慧丰塑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垅下村龙江南路 3
4)项目总投资:150 万元
5)建设规模:厂房面积 700 余平
6)生产规模:年产塑料袋 260
7)职工人数:职工人数 40
8)工作制度:三班制,年工作日 250
9)建设性质:新建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 间,妥善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的收集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 置维护保养,防止废事故无组织排放;
(2)生产过程中门窗关闭,保持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
(3)吹膜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险暂存间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项目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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