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5月24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05-24 10:27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5万平米水泥预制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文路201号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岗1楼审批室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15 万平米水泥预制板生产建设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路顶村工业路 4-1

 

 
福州千贺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年产 15 万平米水泥预制板生产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福州千贺建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路顶村工业路 4-1
4)总投资:150 万元
5)工程规模:占地面积 6666.67m2
6)生产规模:年产 15 万平米水泥预制板
7)项目性质:新建
8)生产定员:生产定员 10 人,均不住厂
9)工作制度:年生产日 300 天,单班制,每班 8 个小时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将各生产设施及原料仓库(含粉煤灰密闭箱仓)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加强生产车间的密闭性。

(2)对粉状原料采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厂区。

(3)规范粉状原料储运过程的密闭操作,确保粉物料进、搅拌生产均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

(4)采用密闭搅拌机,并采用半湿法搅拌,于拌料中添加一定的水分,减少搅拌粉尘的逸散。

(5)粉煤灰于厂区内采用密闭箱仓进行存放,严禁露天堆放。

(6)对搅拌机、分料斗及粉煤灰密闭箱仓及水泥罐等配套喷淋降尘设施,生产期间喷淋设施同步运行,并于厂区内配套2台雾炮机,生产期间通过喷雾洒水进行降尘处理。

(7)少量沉降于分料机、搅拌机周边粉尘每日结束生产后及时清扫,并回用于生产。

(8)运营生产期间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避免事故生产,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用水(配料用水、养护用水、除尘喷淋用水)均被原料吸收或蒸发,无废水产生。

(2)喷淋用水采用雾状形式进行喷洒,加强管理,确保喷淋用水不漫流。

 

 

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级设备;

(2)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等措施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在厂区内设置1间规范化一般固废暂存间,应具有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等措施。项目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对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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