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04-08 09:26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 :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福州市阳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支20g以下PET瓶胚项目

榕长环评〔2024〕10号

2024.4.3
2 福建凯航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 80 万吨废钢回收利用项目  榕长环评〔2024〕11号  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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