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3月27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03-27 16:18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阳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支20g以下PET瓶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阳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支20g以下PET瓶胚项目

福建福州长乐区玉田镇桃园村新兴西路150

福州市阳名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福州市阳名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支20g以下PET瓶胚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市阳名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桃园村新兴西路150

建设内容:建设PET瓶胚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年产5亿支20g以下PET瓶胚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

劳动定员:新增员工16,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d,每班8h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建设单位拟注塑车间密闭负压采用集气罩收集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大于85%。风机引风量为2000m3/h年工作300d每天16h废气产生量为960m3/a。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0.49t/a排放速率为0.10kg/h排放浓度为51.04mg/m3满足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200mg/m3非甲烷总烃1.8kg/h),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另外,为了进一步降低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逸散建设单位应加强以下措施:

加强生产车间密闭性设计,采用合理的生产布局,加强生产废气的集气收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②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烟尘无组织逸散

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生产期间应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避免事故生产,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于厂区四周种植绿化,西侧厂区应加密种植,进一步净化厂区周边空气质量。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工业园区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t/d19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福建华航发展有限公司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 GB/T 25499-201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绿化浇灌,不外排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对运营期间的生产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厂区绿化综合措施进行降噪,降噪效果约为15dB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工业固体废物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根据厂区各功能区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固废间、项目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福建华航发展有限公司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绿化浇灌,不外排。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