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投诉处理 (2023年第17号)
来源:长乐区 2023-12-28 12:39 浏览量:

  一、项目编号:[350182]AHG[GK]20230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非滨海新城范围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四维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院1号楼A座1201

  被投诉人1: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称“长乐自规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被投诉人2: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华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

  505、506室

  相关供应商: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路16号29号楼1-2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1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被投诉人2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2023年度非滨海新城范围卫星遥感监测项目 包1(项目编号:[350182]AHG[GK]2023002,下称“本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商务评分项“遥感数据服务能力”存在重大错误判分情况。

  投诉事项2:中标人中测新图公司在商务评分项“遥感数据服务能力”响应材料中提供虚假应标资料。

  投诉事项3:投诉人要求知悉自己的标书评审各评分项得分明细,以及与相关供应商的分值差距。要求查验是否存在错误判分或错误分数统计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本次采购项目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9月14日组织开评标;2023年9月18日发布结果公告。截至本决定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并已履行部分合同。

  关于投诉事项1、2:

  本机关认为, 中标人中测新图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遥感数据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投诉人合法持有的国外卫星数据,并提供了授权书。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明确约定授权人有权使用上述卫星数据,其向中标人作出的“2023年度非滨海新城范围卫星遥感监测项目(项目编号:[350182]AHG[GK]2023002)”《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有误。经复核,关于“遥感数据服务能力”评审项,中标人不是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影响了采购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经查,中标人就“遥感数据服务能力”项下提供证明材料未发现与事实不符,投诉事项2关于中标人提供虚假应标资料的投诉事项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

  本机关认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代理机构按规定向投诉人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且具体细项得分系涉密事项,代理机构不予告知,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投诉人所投诉的得分情况,由于前述投诉事项1关于“遥感数据服务能力”项评审有误,经复核,中标人不是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影响了采购结果。投诉事项3成立。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3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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