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 (2023年第15号)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3-12-18 18:32 浏览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宁德寰基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宁德寰基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A3、A4地块18号厂房2层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审计调查报告并经查实,宁德寰基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在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第三方检验采购项目(编号:[350182]FJHR[GK]2019030-1,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三、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宁德寰基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2500元(人民币500000元的千分之五)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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