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BYZB[GK]2024008
二、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隽畅可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原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5#楼6层18办公
被投诉人1: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被投诉人2:福建商学院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相关供应商:福建顾晟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瀛福路46号(原瀛福路北侧)万科澜悦花园(二区)B-S2#楼12层22办公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建隽畅可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2福建商学院委托被投诉人1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建商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01]BYZB[GK]2024008,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于2024年7月19日正式受理。有效投诉事项为: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人福建顾晟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8438970元低于国家相关规定且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之“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8、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需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标注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撤回对本次采购项目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终止本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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