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长乐区2024年垃圾分类宣传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4-04-11 18:03 浏览量: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82]ZZXM[GK]2024003、长乐区2024年垃圾分类宣传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长乐区2024年垃圾分类宣传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ZZXM[GK]2024003

  项目名称:长乐区2024年垃圾分类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垃圾分类宣传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2024年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服务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允许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规定准确填写,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11 至 2024-04-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方式:0591-2892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1-6262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东海霞

  电话:0591-626236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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