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及时做好我区2025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调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2025N0213)文件精神,经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我区2025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600元。
请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以本次调整后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依据,认真开展防止返贫工作,按照程序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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