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区实施省级乡村振兴创建项目33个(其中省为民办实事项目22个),总投资5143.3万元,涉及省市区三级专项补助资金4700万元。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示范创建项目顺利推进,经研究,拟下拨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启动资金,具体,资金拨付详见附表,现对下拨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附件:2024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启动资金拟分配表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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